| 索 引 号: | 11371722MB26485642/2025-0397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6 月 04 日 |
| 标 题: | 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6 月 04 日 |
| 文 号: | 单政字〔2025〕9号 | ||
| 内容概述: | 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2MB26485642/2025-03978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 年 06 月 04 日
- 标 题: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6 月 04 日
- 文 号:单政字〔2025〕9号
- 内容概述: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单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县浮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单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附件
单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单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承办部门: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
二、《单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承办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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